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项目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614)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

学校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始于1997 年。2001年9月在中国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第二批)中,学院MBA项目的办学特色位居全国第一,综合成绩居全国第二。依托学校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学科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MBA项目以清晰的培养目标、明确的培养理念和独特的培养 模式,赢得广泛的社会赞誉。在“建设电子科大特色的一流经济与管理学院”战略目标指引下,学院MBA项目持续深耕“特色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战略。聚焦特色化发展,精心打造创新与变革领导力MBA、科技创新MBA和综合MBA 三大方向,以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突出管工交叉、产教融合、平台赋能的培养特色;聚焦国际化发展,系统推进AMBA(工商管理硕士协会)和BGA(商学院毕业生协会)联合认证、AACSB(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EQUIS(欧洲质量改进体系)和CAMEA(中国高质量MBA管理认证)认证,提升MBA学生的跨文化领导力;聚焦品牌化发展,构建MBA学生和校友沟通交流、职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打造学院、校友、雇主等利益相关者发展共同体,彰显电子科大特色一流MBA教育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 专业方向 发证 录取级别 是否调档 住宿
全日制 01-创新与变革领导力MBA 毕业证学位证 非定向 可申请
定向
非全日制 02-科创MBA与综合MBA 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不可申请


说明:01-创新与变革领导力MBA、02-科创MBA与综合MBA为MBA专业方向。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

(1)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止。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5)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从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中选拔。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应按要求加试。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址:https://yz.chsi.com.cn

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类别:①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前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②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3.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根据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0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07资源与环境学院、00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9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专业学位招生专业,013医学院105102儿科学,以及015经济与管理学院、016公共管理学院、018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接收考生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科目: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考试大纲: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

(二)复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MBA教育中心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

1.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指标、学费及学习年限

2025年,我校MBA招生指标为406人。


学习方式 班别 专业方向 招生指标 学费 上课地点 学习年限 上课时间
全日制 脱产班 01-创新
与变革领导力MBA
36人 13.8万元
分2年缴清
清水河校区或沙河校区 2-4年 周一至周五
08:30-17:55
非全日制 科创MBA(周末班) 02-科创MBA
与综合MBA
370人 15.8万元
分3年缴清
清水河校区 2.5-4年 周六和周日
09:00-17:15
综合MBA(周末班) 沙河校区清水河校区


综合MBA(晚班) 周二和周四晚
(19:30-21:55)
加周六全天
(09:00-17:15)


注:

(1)拟招生数仅作参考。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对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2)以上班别经学生选择需达到开班人数才能开班;如某个班别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上课地点以录取时学校通知为准。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MBA教育中心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MBA教育中心;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

专业方向

(一)创新与变革领导力(全日制脱产班)

该专业方向是由电子科技大学重点打造的MBA精品教育项目,从2012级MBA全日制脱产班开始实施。该专业方向聚焦创新与变革领导力培养,全面提升学生职业胜任力,致力于培养成熟企业新业务拓展者、成长型高科技企业驱动者、新兴技术企业创业者、企业未来管理精英和管理专家。

(二)科创MBA(非全日制周末班)

该方向以科技创新创业为核心,职业胜任力为导向,致力于培养数智时代具备科技素养、产业洞见、管理能力、人文情怀的行业拔尖人才,主要招收对象:(1)政府、事业单位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产业规划等管理人员;(2)科技型企业创业者、中高层管理者;(3)科技领域投资人、券商、基金经理;(4)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中介机构中高层管理或骨干人员;(5)企业的技术经理、科技从业人员;(6)科研机构、高校的科研人员或科技工作者;(7)其他从事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综合MBA(非全日制周末班、晚班)

综合MBA以领导力与胜任力为核心,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致力于培养融贯全球视野、敢于创新创业、勇担社会责任、精于数智管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智能化与数字化转型、数字创新与创业管理、智慧运营与服务管理、科技金融与财务、市场营销、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


说明:需要申请科创MBA的考生在报名阶段选择“02-科创MBA与综合MBA”,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阶段需按照MBA教育中心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同等条件下,有理工农医学科背景的考生优先,审核未通过的将自动转为综合MBA)。

说明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培养地点主要在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校区容量及房源情况安排硕士研究生住宿校区、住宿地点及住宿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招生政策为准。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我们

电话:028-61830925(招生咨询)

网址:http://www.mba.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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