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细则

日期:2022-09-20 浏览:

一、项目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原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始于1997年,秉承“扎根IT及其应用领域,技术创新与创业并重,特色化与国际化发展并进”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MBA培养目标清晰,培养理念明确,培养模式独特,赢得了社会和专家的高度认同。在2001年9月中国高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教学合格评估(第二批)中,我校MBA教育的综合成绩位居全国第二,办学特色居全国第一。2011年11月,我校MBA成为西部首所、全国第12家通过“AMBA国际认证”(Association of MBAs,世界三大商学教育认证组织之一,全球最具权威的商学院MBA项目国际认证体系)的项目,标志着我校MBA教育迈向全面国际化发展的新征程。2014年完成AMBA国际再认证,2020年完成AMBA和BGA(The 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的联合认证,成为中国首家获得BGA认证的院校。2021年获得AACSB(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认证资格,目前已进入自评阶段。

二、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

发证

录取类别

是否调档

住宿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非定向

定向

非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

(1)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止。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5)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从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中选拔。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可以不加试。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3.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根据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0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0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9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015经济与管理学院、016公共管理学院、018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接收考生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五、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6.考试大纲: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

(二)复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MBA教育中心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1.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但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七、招生指标、学费及学习年限

2023年,我校MBA招生指标为458人。

学习

方式

班别

招生

指标

学费

上课地点

学习

年限

上课时间

全日制

脱产班

38人

13.8

分2年缴清

清水河或沙河校区

2-4年

周一至周五08:30-17:55

非全日制

领航计划

(周末班)

420人

15.8

分3年缴清

清水河校区

2.5-4年

周六和周日08:30-17:55

综合MBA

(周末班)

清水河或沙河校区

综合MBA

(晚班)

沙河校区

周二和周四晚(19:30-22:00)加周六全天(08:30-17:55)

注:以上班别经学生选择需达到开班人数才能开班;如某个班别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上课地点以录取时学校通知为准。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MBA教育中心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MBA教育中心;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

九、专业方向

(一)创新与变革领导力(全日制脱产班)

该专业方向是由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外14名教授、18名副教授参与相关课程设计和授课、重点打造的MBA精品教育项目,从2012级MBA脱产班开始实施。该专业方向根植于以新兴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商界特别是成长型高技术公司和跨国高技术公司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未来卓越领袖。

(二)综合MBA专业方向(非全日制周末班、晚班)

智慧运营与服务管理、智能化与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与财务、市场营销、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创新与创业管理、项目管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领航计划(非全日制周末班)

该方向主要招收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高管;

2.外资企业区域高管;

3.“创新型人才”:获得省科技创新奖、省科技进步奖、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省部级以上荣誉或资格的申请人;

4.“创业型人才”:自主创业,个人股份在15%以上,公司成立3年及以上且年营业额非科技型企业达10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达300万以上(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资质、注册资本、营业额等证明材料)的申请人;

5.在复试阶段,经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特别优秀的申请人。

说明:

需要申请高级管理人员领航计划的考生请参照上述五个条件进行填报,在拟录取后需按照MBA教育中心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自动转为综合MBA;

十、说明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校区容量及房源情况安排硕士研究生住宿校区、住宿地点及住宿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不进行毕业派遣;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本招生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有与教育部或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招生政策为准。招生细则内容如有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我们

电话:028-61830925(招生咨询)

网址:http://www.mba.uestc.edu.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经管楼C213

邮编:611731

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uestc.edu.cn/info/1081/41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