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规定,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校拍摄期间拍照的毕业生,统一在2012年3月-4月的工作日期间在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陕西街34号)参加补拍。联系电话:86122706、86149424。或查看www.xinhuanet.com “四川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通知的确切地点参加补拍。
图像信息采集补拍补充说明
作者:MBA
日期:2013-05-3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