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拟录取考生:
我校2011年秋季MBA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录取类别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自筹类学员(指申请人事档案迁入学校)除学费自己缴纳外,自筹类的学员按照在校全日制学生规定管理(原则上应没有工作单位或档案不在工作单位,如与工作单位引起法律纠纷,将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统一保管。调档函将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档案于9月1日前须以机要形式寄送到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经管学院),且不得与考生本人接触,否则档案作废,学校拒绝接收。
(2)人事档案在校期间,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学生要求,仅承担档案的保管义务,不承担保险、医疗等工作,可能造成工龄、保险的中断(部分单位工龄、保险从MBA毕业后参加工作时算起)。
(3)学员毕业时,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根据其就业协议发放派遣证,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派遣单位。
(4)自筹类学员,从入学之日起三年内必须毕业,并在2014年5月15日之前联系并落实好就业单位,否则将按照应届毕业生要求将本人档案和户口派遣至原籍。
(5)自筹类学员户口原则上不转入学校,毕业时从户口所在地迁入就业单位。
(6)因各地、各行业、各单位性质不同(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国有企业工作可能要求派遣证;上海市入户需派遣证打分、深圳入户需派遣证等),请各位学员详细了解本地区、本单位的档案、户口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慎重考虑。
(7)自筹类学员,应填写“调档申请函”(点击下载),并于5月20日12:00前,传真至028-83208810并注明“MBA办公室杨宏老师收”或手签名后扫描,电子档发至mbasa@uestc.edu.cn。逾期未提交申请函者将按照委培类学员录取。
委培类学员(指人事档案不进入学校)的学员必须签订委培合同,其人事、工资、户口、医疗、党团组织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1)录取类别为委培且与工作单位存在实质性委托培养关系的新生,须在领取签订三方(个人、学校、工作单位)协议(样见《工商管理硕士(MBA)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委培单位盖章并经本人签字后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返回学校。
(2)因部分委培新生与其所在工作单位不存在实质性的委托培养关系,在不引起现实或潜在的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委培新生(丙方)可与学校(甲方)双方在签订《工商管理硕士(MBA)委托培养协议书》(无需丙方所在工作单位即乙方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的同时,补充签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补充协议书》(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3)从入学之日起五年内必须毕业,否则按照自动退学处理,毕业时学校不发放派遣证。
所有录取类别将于5月20日12:00后统计,并上报研究生院和教育部,请各位学员于5月20日12:00前登录www.uestcmba.org再次确认“是否调档”信息栏,一经确认后不能再更改。
咨询电话:028-83207285、83204365
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