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03MBA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

作者:MBA 日期:2013-05-29 浏览:

请2003MBA选择自筹的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认真阅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手册》,了解国家和学校有关自筹生相关就业政策。

2、按照《就业工作相关政策》第3条规定:学校自筹经费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就业,参照统分生就业办法执行。

3、在“双向选择”截止日内(春季毕业2月25日、秋季毕业5月25日)前应落实就业单位,并按相关手续报研究生院,在规定期限内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做自动放弃自筹资格处理。

4、派遣时间:春季毕业一般从四月份、秋季毕业一般从七月份开始派遣。

5、请同学们按照学校的就业政策尽早落实就业单位,了解就业单位的相关政策,以免耽误派遣。

6、未领到《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手册》和《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自筹生,请尽快到陈德富老师处领。

如有不明事宜,请到陈德富老师处咨询,电话:89551757,8320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