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或自筹协议的重要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MBA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年已被我校初步录取的MBA学员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或自筹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必须在5月20号确定自己的培养方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2.培养方式分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种。确定为委托培养方式的考生须下载“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确定为自筹经费方式的考生须下载“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自筹培养协议”。协议书文本可在管理学院网站的“最新文档”栏目下载。
3.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考生自己签名、委培单位签字盖章后,考生于将6月10日前寄到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4. 自筹经费协议一式两份,考生自己签名后,于6月10日前寄到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5.自筹协议签订后,考生可在毕业时获得派遣证和三方协议,但不能通过学校办理档案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
6.申请自筹经费方式的考生须向学校缴纳两千元自筹费。
管理学院MBA办公室联系电话:83200422,83207285;
电子邮件:mba@uestc.edu.cn
mbaxj@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200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