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交费的通知
院各MBA班级:
学生上学交学费是学生应该尽的义务,在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务处发出通知要求学生凭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注册,但仍有不少学生不交费。为了规范我院MBA学员的交费,经共同研究决定,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每一位MBA学员按以下规定办事:
1、新生第一学年根据合同/协议书交部分费入学报到进行课程学习。
2、第二学年交剩余的所有学费,班主任/年级主任提前通知落实到每一个即将交学费的班级(提前一个学期)。
3、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学生凭到财务处交学费的收据到我院MBA办公室报到注册,并在学生证指定位置上加盖“注册”章。未交学费者不予注册,视为本学年未报到。
4、报到注册过后的学员才有权限查询上学期的考试成绩,没有交费的学员不得进行此项。
5、本学年一周过后,学院根据财务处交费学员名单,认定上课学员的名单并通知到任课教师,教师只对认定的上课学员承担教学任务。
6、MBA办公室根据财务处交费的学员名单,在学期末颁发“准考证”,公布考试名单,没有“准考证”不在考试名单之列,不得参加考试。凡没有“证考证”不在考试名单之列的学员,强行参加考试,考试视为无效,不收其试卷。
7、成绩登记、报送,管理人员不得受理没有交费的学员有关成绩查询、索取等要求。
8、不得受理没有交费学员的有关论文开题、论文答辩更要求。
9、班主任/年级主任随时跟踪本班级/年级交费情况。
10、任何人不得为不交费的学员提供上课、考试等方便。
学生上学不交费严重地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各有关岗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落实工作,督促学员按时交费。
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