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3-10-19 浏览:

各位2024届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评选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12月、2024年6月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双证)。

二、评选参考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研究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名额内推荐优秀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1.个人申请。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31023日(周一)下午17点前将“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电子档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邮箱:duyu@uestc.edu.cn,邮件和材料统一以“学号+姓名+省优申请材料”命名,收到邮件以回复为准;如需进行答辩,将另行通知。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负责审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4.省级认定。教育厅对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四、注意事项

1.省优秀毕业生须为校优秀毕业生。(即:省优毕业生必须要出现在2024届校优毕业生的名单中。)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一份,教育厅认定后将返回学院,由学院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3.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院须正式报请学校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如有疑问,请与杜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28-61831635。

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